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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小广告”不可信,公积金提取自己办!如何提取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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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新区狮山艾卷信息咨询部 关键词:苏州代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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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实行“提还(用)相等”原则,不超过住房总价款或实际支付的总价款。 要求缴存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缴存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可以用于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本息、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本人及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都可以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此外,职工加装电梯、离(退)休销户等,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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