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15851454171 (一)购建住房提取 1.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3.职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4.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5.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2.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三)租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四)销户提取 1. 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2.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3.职工出境定居 4.职工退休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6.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提取 1.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 2.职工属于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持有相关证件或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 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购建住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2.(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与职工签订纸质《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三)租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四)销户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五)其他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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